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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工艺美术类)初评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工艺美术类)初评 自2018年起,山花奖 · 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评奖分两种方式展开:一是中国民协举行依托全国性博览会的初评,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协自主评选或直接引荐作品报中国民协以双年展或其他方式统一停止一次初评,并于每届颁奖年的11月统一组织一切入围作品的全国终评活动 现定于2019年8月23-26日在山东烟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 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各地民协引荐作品)初评活动。 活动时间 展评时间: 2019年8月23-26 报送请求 ① 各省民协可引荐4件初选作品参评山花奖初评,最终从参评作品当选出 60 件作品进入山花奖终评。 ② 引荐参与初评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请求主题鲜明、题材积极向上、资料环保、制造技艺精深、民族特征突出、生活气息浓郁,在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传统传承与创新方面成果显著,表现当代最高艺术程度。 ③ 引荐参评作品必需是实物,属自己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 ④ 个人或多人署名的集体创作仅限申报一件(套)作品参评,参评作品应明白著作权归属。 ⑤ 请认真填写《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注销表》,以便于布置展评工作。 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按规则组织本省艺术家参与评选活动。参评人员往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可由组委会担任协助联络食宿。 ⑦ “山花奖”参评作品集中展现,参评作品同时参与庆贺新中国70周年·全国民间工艺精品展活动;组委会将免费另提供一个国际规范展台(3米*3米)给各省民协运用,每个展台可报送一件作品参与第二届中国民间工艺传承创新观摩大会重点引荐作品评选。 |